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ag九游会官网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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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核验,可共享);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部门内部共享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可共享);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房产分户图、房产测绘报告,下同)(部门内部共享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证明材料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原件)。

注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一并申请、一并办理。

(2)环节流程:申请(含缴税、缴费);领取证书。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长安南路182号建设大厦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办事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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