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ag九游会官网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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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

(1)申请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核验,可共享);出让合同(部门内部共享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出让金缴纳凭证可一窗一体化办理);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下同)(部门内部共享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2)环节流程:申请(含缴税、缴费);领取证书。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长安南路182号建设大厦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办事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划拨)

(1)申请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核验,可共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部门内部共享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出让金缴纳凭证可一窗一体化办理);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部门内部共享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2)环节流程:申请(含缴费);领取证书。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长安南路182号建设大厦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办事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国家租赁)

(1)申请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核验,可共享);土地租赁合同(部门内部共享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出让金缴纳凭证可一窗一体化办理);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部门内部共享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2)环节流程:申请(含缴税、缴费);领取证书。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长安南路182号建设大厦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办事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作价入股)

(1)申请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核验,可共享);作价出资或入股的相关材料(部门内部共享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出让金缴纳凭证可一窗一体化办理);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部门内部共享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2)环节流程:申请(含缴税、缴费);领取证书。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长安南路182号建设大厦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办事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授权经营)

(1)申请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核验,可共享);土地资产国家授权经营的相关材料(部门内部共享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出让金缴纳凭证可一窗一体化办理);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部门内部共享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2)环节流程:申请(含缴税、缴费);领取证书。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长安南路182号建设大厦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办事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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