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转移登记-ag九游会官网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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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的转移(主债权转让)

(1)申请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核验,可共享);主债权转让的合同和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原件)。预告登记权利人和该预告登记转移的受让人共同申请。

(2)环节流程:申请;领取证明。

(3)办理时限:即时。

(4)办理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长安南路182号建设大厦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办事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

预告登记的转移(司法判决)

(1)申请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核验,可共享);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可以单方申请。

(2)环节流程:申请;领取证明。

(3)办理时限:即时。

(4)办理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长安南路182号建设大厦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办事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

预告登记的转移(继承、受遗赠)

(1)申请材料:所有继承(包含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核验,可共享);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核验,可共享)或申请人关于被继承人死亡书面承诺;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核验,可共享)或申请人关于所有继承人及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书面承诺;申请人关于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或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书面承诺(有则提供);关于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没有夫妻财产约定的书面承诺(有则提供)。因继承、受遗赠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可以单方申请。

(2)环节流程:申请(需要公告);领取证明。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除外)。 

(4)办理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长安南路182号建设大厦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办事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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