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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住宅为什么产权证是商住,并且年限是40年?
留言时间:2022-05-27 23:06:1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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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自然资源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你好 百建世纪城21栋1001业主,近期无意发现,皖事通电子证照上面,不动产权使用期限是2051年,只有40年,仔细看了才发现土地用途是商住?但是我从买时开始,一直说是70年产权房住宅,为什么变成了商住?同时开发商给我的不动产权证上,也是写商住,且使用期限却是70年?那我现在房子到底是70年产权住宅,还是40年商住房?
市自然资源局
回复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发表于:2022-06-01 16:30:29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咨询的是商品房不动产证上记载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年限问题:楼盘商品房所有业主土地按共有宗地登记的,即整个楼盘占地归所有业主共同共有,当一个楼盘房屋用途规划既有住宅又有配套商业时,根据房地用途一致原则,该楼盘的土地用途就为商业和住宅,简称商住。另外,土地出让年限一般规定是:商业40年,住宅70年,由于不动产登记软件系统设置原因,打证时不能在同一格同时生成:商业40年,住宅70年,只能生成其中一个年限,另一个年限注记在不动产证附记页上。请核对您户的不动产证,若不是这样记载的话,可到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更正登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564-397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