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ag九游会官网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科室发布时间:2018-07-2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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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原因

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耕地和生态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和工作平台,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提出了新的部署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土地问题上要长期从紧过日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各项规划都要体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科学地编制了《六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规划》经批准实施以来,实施至今取得显著成果,对土地高效利用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脱贫攻坚任务决胜期的到来,使得土地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与规划基期相比发生了变化,有必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8〕1303号)文件要求,在原《规划》基础上,结合市和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以及各县区调整情况,六安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对《六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进行了调整完善。

二、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和节约优先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整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通过《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控,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六安提供有力保障。

(二)调整原则

1、快速调整、局部微调。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8〕1303号)要求,坚持《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保持不变,不调整约束性指标,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分区、重点区域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局部调整《规划》,重点对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进行调整完善。

2、保护耕地、量质并重。围绕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调整农用地整理重点工程,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整治,确保耕地数量稳定和耕地质量提升,夯实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基础。

3、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各项活动,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工程,制定完善政策措施,解决影响土地整治活动的突出问题。

4、绿色发展、注重生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合理调整土地复垦重点工程,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5、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推进“多规合一”,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战略的落实。

三、调整方法

本次六安市土地整治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主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和市及县(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完善和优化市级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和空间布局,依据省厅文件要求,主要是对市级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调整。

在原《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各县区调整情况,并征询各县(区)和部门以及群众的意见,实地调研,将符合重点项目认定标准和确定原则的各县区调整项目区纳入到原土地整治规划重点项目清单中,对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调整内容

六安市包括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霍邱县、霍山县、金寨县、舒城县七个县(区),其中,叶集区和霍邱县现行规划满足项目审批需要,不需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其他五县(区)均根据需要,对规划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因此,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根据确定的方法,最终确定规划期内需要增加的可实施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增加情况如下:

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安排

增加舒城县高峰乡百花村农用地整理项目,规划建设规模133.99公顷,补充耕地96.32公顷,估计投资221万元。

增加霍山县下符桥镇农用地整理项目,划建设规模417.73公顷,补充耕地300.29公顷,估计投资3133万元。

增加金寨县古碑镇黄尖村等(3)个村农用地整理项目,划建设规模250.34公顷,补充耕地24.03公顷,估计投资1127万元。

调整后,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共增加3个,涉及霍山县、金寨县和舒城县3个县(区),项目实施后为粮食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项目安排

增加裕安区新安镇李庙村等(13)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划建设规模550.05公顷,补充耕地91.01公顷,估计投资37128.42万元。

调整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项目增加1个,涉及裕安区1个区。项目实施要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六安市共有五个县(区)作了规划调整,依据调整方法和要求,共增加了4个重点项目,项目类型为农用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分布在金寨县古碑镇、舒城县高峰乡、霍山县下符桥镇和裕安区新安镇。项目规模增加了1352.11公顷,可补充耕地增加了519.65公顷,投资规模增加了41609.42万元。

五、效益评价

通过本次调整完善,增加的整治项目将产生的一定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经济效益。

(一)经济效益

通过现行规划的调整完善的实施,有效整合劳动力资源,随着村庄向城镇集中,农民向城镇集居,农民从单一的农耕收入拓展为保障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的多收入组合,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显著增加,为扶贫工作添砖加瓦,能有效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二)社会效益

通过土地整治,引导农业集约经营,农业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加快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逐步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

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逐步归并农村建设用地,优化了城乡用地结构,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改善了农村散、乱、差的面貌。

通过进行土地整治,维护了农民权益,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在做好地籍调查和权属管理前提下,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引导农村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实施配套,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土地整治已成为深受广大农民欢迎的“惠民工程”,成为全市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同时也累积了宝贵的土地综合整治经验,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经验基础。

(三)生态效益

通过土地整治,优化了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快了生态功能恢复,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通过推动农民住宅向中心村集中、农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减少了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降低了农业污染程度。不仅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田的抗灾能力,彻底根治涝害,确保农田旱涝保收,更加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了区域人文和自然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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