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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5-21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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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六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二 〇 一 七 年 十 月

 

 

目  录

前  言 1

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 2

(一)行政区划概况 2

(二)自然概况 2

(三)社会经济概况 3

(四)土地利用现状概况 4

二、规划实施情况 6

(一)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 6

(二)基本农田保护与划定情况 7

(三)建设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实施情况 8

(四)园地、林地变化情况 9

(五)集约用地情况 10

(六)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10

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调整原则 11

(三)调整依据 12

(四)调整期限 13

四、规划指标调整情况 13

(一)市域规划指标调整情况 13

(二)区县规划指标分解方案 14

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6

(一)农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 16

(二)建设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 18

六、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20

七、“三线”划定情况 21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21

(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22

(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22

八、中心城区规划调整 23

(一)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调整 23

(二)中心城区规划规模控制 24

(三)中心城区规划用地布局调整 24

(四)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调整 25

(五)中心城区三线划定情况 25

(六)中心城区指标分解情况 26

九、规划调整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26

(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26

(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27

(三)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分析 27

(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28

十、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 28

(一)行政管理措施 28

(二)经济调控措施 29

(三)执法监察措施 30

(四)技术保障措施 30

(五)公众参与措施 30

附表1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 32

附表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3

附表3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34

附表4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5

附表5  各县区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表 40

附表6  各县区耕地面积规划平衡汇总表 41

附表7  各县区“三线”划定面积汇总统计表 42

附表8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44

附表9  中心城区“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 45

附表10  中心城区分乡镇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表 46

 

 

《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自2011年5月获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严格国土空间开发管理、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保障城市建设发展和重点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促进六安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六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推进,土地利用规划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十三五”期间六安市社会发展战略与产业发展导向发生了变化,区域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形势;二是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调查成果为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了更为翔实、科学的基础数据,有利于更加科学合理的编制规划;同时,国务院于2015年12月批复同意将原六安市下辖的寿县划归淮南市管辖,原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正式设立市辖行政区,原隶属于霍邱县的洪集镇和姚李镇整建制划入叶集区,因行政区划调整引起行政辖区范围、土地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为优化六安市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更好地保障六安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六安市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及六安市域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等相关规划,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六安市域范围,含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三区和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四县,辖区土地总面积15450.82平方公里。

(一)行政区划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六安市淮南市铜陵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206号)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庆市铜陵市六安市淮南市部分行政区划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9号),原六安市的寿县整建制划归淮南市管辖,目前六安市行政管辖区域,包括三区四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三区和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四县,辖区土地总面积15450.82平方公里,总共130个乡镇,8个街道办事处。

(二)自然概况

1、地理位置

六安市位于安徽西部,大别山北麓,俗称“皖西”,是大别山区域中心城市。六安市北与阜阳市隔河相望,南与安庆相毗邻,东与合肥、淮南相接,西与河南省和湖北省接壤,地理坐标处于东经115°20′-117°14′,北纬31°01′-32°40′之间。

2、气候条件

六安市地处亚热带北缘,属于湿润季风气候,水热资源丰富,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4.6℃-15.6℃,六安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216.7mm,年平均相对湿度在79%,年均无霜期210-230天,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偏东风。

3、地形地貌

六安市地势西南高峻,区内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北部低平,呈梯形分布,形成山地、丘陵、平原三大自然区域。西南部山峦起伏,平均海拔400米以上;中部为丘陵、岗地,海拔一般在30-200米之间;东南和北部为沿淮平原和杭丰圩畈区。

4、土壤植被

土壤类型主要为以水稻土、黄棕壤和黄褐土,占总土壤面积的58.5%。植被属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带、皖中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地带。

5、河流水系

六安市河流隶属于两个流域,即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全市地表水资源丰富,水库河流众多,境内拥有佛子岭水库、梅山水库、龙河口水库、响洪甸水库、磨子潭水库和白莲崖水库等水库,史河、淠河、杭埠河、丰乐河等河流,平均河网密度0.14km/km2,多年平均地表径流深在900-1600毫米之间。

(三)社会经济概况

1、人口概况

截止2014年末,六安市常住人口470.40万人,户籍人口581.45万人,全年户籍人口出生率为16.0‰,死亡率为4.93‰,人口自然增长率11.1‰。

2、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014年,六安市国民生产总值(gdp)941.74亿元,三产比重为31.13:49.90:18.97,常住人口人均生产总值20020.45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10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87元。

 

图1.2 六安市2014年三次产业结构图

3、城镇化水平

据全省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统计,2014年六安市常住人口470.40万人,城镇化率41.44%,与2009年相比,六安市城镇化率提高了4.54个百分点。

 

图1.3 六安市2009-2014年城镇化率变化情况

(四)土地利用现状概况

1、土地利用总体概况

截止2014年末,六安市土地总面积1545082.45公顷,其中,农用地1285667.51公顷。农用地中,耕地520404.64公顷,园地49065.79公顷,林地600988.30公顷,草地82.79公顷,其他农用地115125.99公顷;建设用地182063.5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45642.74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2641.7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3779.09公顷;其他用地77351.40公顷。

表2.1  六安市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现  状  地  类

面积(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土地总面积

1545082.45

100.00%

农用地

耕地

520404.64

33.68%

园地

49065.79

3.17%

林地

600988.30

38.90%

草地

82.79

0.01%

其他农用地

115125.99

7.45%

合计

1285667.51

83.21%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26523.87

1.72%

农村居民点

114662.82

7.42%

采矿用地

4456.05

0.29%

小计

145642.74

9.43%

交通水利用地

32641.71

2.11%

其他建设用地

3779.09

0.24%

合计

182063.54

11.78%

其他用地

水域

70367.04

4.56%

自然保留地

6984.36

0.45%

合计

77351.40

5.01%

注:来源于2014年六安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中的二级分类面积统计表。

2、土地利用特点

根据六安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六安市土地利用现状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1)农用地所占比重较高,农用地中林地所占比例最大。截止2014年底,六安市农用地面积为1285667.51公顷,占六安市土地面积比重高达83.21%;区内林地面积600988.3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比重达46.75%,占农用地的比重最大。

(2)农村居民点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较高。截止2014年底,六安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14662.8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为62.98%,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高达78.73%。

(3)耕地后备资源有限。截至2014年底,六安市其他用地面积77351.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5.01%,其他土地中自然保留地6984.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46%,耕地后备资源有限。

《现行规划》编制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数据采用的是2005年的第一次土地调查数据,原则上应对2006-2014年间的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但因2009年启用的二调数据与一调数据在总面积和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均有较大差异,没有可比性,故仅对2009-2014年的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一)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480147.7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六安市耕地实有面积520404.64公顷,实有耕地保有量比规划耕地保护面积多40256.94公顷,严格落实了现行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

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数据,2009年六安市耕地总面积为523112.90公顷,至2014年六安市耕地面积520404.64公顷,规划实施期间耕地净减少2708.26公顷,总体上呈逐步下降的趋势。

 

图2.1  六安市2009-2014年耕地保有量变化图

(二)基本农田保护与划定情况

1、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的六安市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21507.01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六安市2014年基本农田实际面积为425403.06公顷,比规划目标多出3896.05公顷,严格落实了《现行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1)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完成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划定方案中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1506.67公顷,共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8190.60公顷,占该范围内耕地总面积的48.55%,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与周边天然生态屏障等,基本形成了城市开发的实体边界。

(2)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根据安徽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中下达给六安市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优进劣出、提升质量、优化布局的原则,把城市(镇)周边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定量、定质、定位划定补齐,将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任务落实到规划分区、落实到地块图斑。特别是将优质耕地、质量等级较高的新增耕地以及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六安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33968.41公顷,严格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建设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实施情况

1、建设用地总规模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六安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9960.49公顷以内,根据六安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六安市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82063.54公顷,已超出2020年规划控制目标,影响了规划的实施。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六安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6006.67公顷以内,根据六安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六安市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45642.74公顷,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7.08%。

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六安市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4726.67公顷以内,根据六安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六安市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30980.01公顷,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25.29%。

4、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六安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0261.63公顷,六安市2009-2014年建设用地已新增7932.98公顷,年均新增建设用地1586.59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剩余2328.65公顷。

5、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六安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6131.53公顷,六安市2009-2014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5366.52公顷,年均新增建设用地1073.31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剩余765.01公顷。

(四)园地、林地变化情况

园地、林地的变化是反应生态用地变化的重要指标,根据六安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到2014年末六安市园地实有面积49065.79公顷、林地实有面积600988.30公顷,园林实有面积共为650054.09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六安市园地和林地总体保持平稳的状态。

 

图2.2  六安市2009-2014年生态用地变化示意图

此外,规划实施期间,六安市一方面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另一方面积极申请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加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开发利用和综合治理,有效地防止工矿废弃地对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实现土地利用与生态的协调发展。

(五)集约用地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末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02.47平方米,根据六安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六安市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30980.01公顷。根据六安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六安市常住人口470.4万人,常住城镇人口为196.36万人,即2014年末实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达到157.77平方米,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待提升。

(六)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1、土地整治工程

2012-2014年,六安市实施了一大批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等,截止2014年,六安市累计投资约16.11亿元元,建成高标准农田168.69万亩。

2、重点建设项目

根据2009-2014年六安市建设用地审批统计台帐,对照《现行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如g206、g105、s310、x005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都得到较好的落实和实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为六安市“一心一廊”、“一谷一带”建设,实施开放合作战略、新型工业化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及大别山革命老区绿色振兴等重要战略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促进六安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调整原则

1、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在“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需求科学调整和优化各类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3、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十三五”期间各项建设合理用地需求等突出问题。

4、多规融合、有效衔接

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开发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推进多规融合,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调整依据

1、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6)《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号);

(7)《安徽省国土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10)《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省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70号)。

2、行业规程规范

(1)《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2)《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3)《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

(5)《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

3、相关规划与其他参考资料

(1)《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4)《六安市城南片区城乡统筹空间利用规划(2015-2030年)》

(5)《六安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总体规划》

(6)《六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7)《六安市统计年鉴2006-2015年》

(8)其他相关资料。

(四)调整期限

规划基期:2005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

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

(一)市域规划指标调整情况

根据《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省级方案》),六安市耕地保有量由原规划的720.22万亩调整为776.30万亩,增加了56.0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原规划的632.26万亩调整为650.54万亩,增加了18.28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由原规划的254.94万亩调整为281.8万亩,增加了26.86万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209.87万亩调整为224.37万亩,增加了14.50万亩;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43.99万亩调整为57.00万亩,增加了13.01万亩;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45.07万亩调整为57.43万亩,增加了12.36万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原规划的15.39万亩调整为28.62万亩,增加了13.23万亩;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由原规划的13.20万亩调整为24.93万亩,增加了11.73万亩;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原规划的9.20万亩调整为18.85万亩,增加了9.65万亩,其他指标详见附表1。

(二)区县规划指标分解方案

1、耕地保有量指标分解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六安市耕地保护任务,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扣除生态退耕面积、《省级方案》安排耕地减少量的剩余量及其他因素,统筹考虑各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各类建设用地需求情况分解各区县耕地保有量指标,各区县耕地保有量指标情况见附表5。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

在“总体稳定、局部调整”的前提下,按照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依据主体功能分区、耕地平均坡度、耕地平均利用等别、人均耕地、粮食作物播种比重、年均建设占用耕地6项因素,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评定基本农田保护级别,测算出调整系数1,再结合现行规划中各区县基本农田保护率测算调整系数2,以两个调整系数的平均数求取调整系数来分解各区县在2014年基本农田面积的基础上需增加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分解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部都能落实,并合理设定基本农田保护率,确定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各区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见附表5。

3、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分解

以2014年六安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基础,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分解《省级方案》在2014年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允许增加的建设用地规模到各区县。具体分解方法:以2009年以来年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增加量、各区县gdp、主体功能区、十三五规划发展潜力、2020年规划城镇化率等5项因素测算调整系数1,再结合现行规划中各区县建设用地规模占六安市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比例系数测算调整系数2,求两个调整系数的平均数得到建设用地分配系数来分解各区县建设用地规模,再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各区县建设用地总规模见附表5。

4、其他11项指标分解

为使各类用地内部结构更加合理,既反映各区县各类用地现状情况,规划执行情况,又与上轮规划衔接,使调整后的规划更好地保障六安市经济社会发展,除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以外的其他10项指标的分解在2014年现状数据的基础上,用各类用地现行规划指标占六安市总指标的比例求取调节系数1,再用各类用地2009-2014年间的变化量求取系数2,再用两个系数求取平均值作为各区县各类用地的调整系数,求取各区县各类指标在2014年基础上的增加或者减少值,进而求得初步的各区县调整后的10项指标,最后结合各区县各类用地的客观情况进行适当修正,求取各区县调整后最终的10项指标。

其中叶集区本次调整完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为8566.67公顷,叶集区2014年现状数据为9005.36公顷,倒挂438.69公顷。主要原因是叶集区历年来开展置换及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地块均未在年度变更调查时予以变更,且建新区指标均已使用并已完成变更工作。截止2014年底(调整完善基期年)叶集区共有11个置换及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未变更,合计面积346.5565公顷。另根据叶集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至2020年叶集区安排农村建设用地复垦561.22公顷,叶集区将切实履行复垦义务,实现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总量减少,保障规划目标完成。

各区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指标分解的思路为:在各区县2010-2016年的常住人口数据基础上运用综合增长率法和指数增长法,推算2020年的各区县常住人口总数,二者求均值得到六安市各区县2020年的常住人口总数预测值;再参考各区县的“十三五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中关于城镇化率的目标值,推算2种目标下各区县常住城镇人口,求二者均值得到2020年各区县预测的常住城镇人口数;最后运用2020年各区县的工矿用地规模指标除以各区县预测的常住城镇人口数得到2020年各区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各区县其他11项指标见附表5。

(一)农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

1、耕地布局调整情况

2014年六安市耕地总面积520404.64公顷,调整后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517533.33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14566.67公顷。耕地布局的调整主要考虑在保证耕地保有量、优先保护优质耕地的前提下,结合各区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要考虑市级中心城区、各区县中心城区和重点乡镇、各经济开发区以及工业园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等因素,合理调整耕地空间布局。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的布局调整主要结合《六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进行,十三五期间六安市待整理农用地面积305900.26顷,结合各区县调整方案数据,规划期间,土地整理可补充耕地面积8773.03公顷;土地复垦可补充耕地面积4261.77公顷;土地资源开发可补充耕地面积1531.88公顷,合计可补充耕地潜力为14566.68公顷。补充耕地潜力较大的区县主要集中在金安区、裕安区、霍邱县和舒城县。

规划期间,安排土地整治重点项目51 个,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他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土地复垦和土地综合整治6 种类型。其中,高标准农田重点建设项目17 个,项目总规模为32887.80 公顷,总投资为73247.55 万元;其他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5 个,项目总规模3748.58 公顷,补充耕地面积865.46 公顷,总投资为42372.25 万元。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项目8 个,项目总规模1720.16 公顷,补充耕地面积1500.42 公顷,总投资为161449.35 万元。土地复垦重点项目10 个,项目总规模1156.34公顷,补充耕地面积982.08 公顷,总投资为50390.70 万元。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项目5 个,项目总规模1363.32 公顷,补充耕地面积1177.24 公顷,总投资为9809.93 万元。

六、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规划期内,安排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6 个,项目总规模7350.00

公顷,补充耕地面积199.08 公顷,总投资为45728.00 万元。

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情况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保持六安市现有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与城市周边、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的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衔接,将现状地类为非耕地,因自然灾害、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损毁或污染的难以恢复、不宜耕作的基本农田,零星破碎、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因生态退耕的基本农田调出;同时将位于六安市城市周边、各区县城镇周边范围内的优质一般耕地调入,确保城镇周边范围内基本农田布局更优化、质量有提高;确保调整后六安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33693.33公顷。

3、园林、林地、牧草地布局调整情况

为了保证土地利用的生态功能,协调发改、林业、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依据六安市区域特点,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湿地的保护和建设力度,构建皖西大别山生态功能屏障区;加强大别山北坡六大水库区周边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建立优质水源涵养区;以六安市城区、各区县县城所在地、各区县重点发展城镇为重点,以铁路和高速公路为纽带,把皖西城镇群建设成宜居、休闲的生态经济城镇区;树立全民“青山绿水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思想意识,至2020年,六安市园地面积不低于48686.67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604400公顷,牧草地面积不低于66.67公顷。

(二)建设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度扩张城市空间,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六安市域城乡空间体系,以六安市中心城区发展为先导,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实施“依托省会合肥,接轨长三角,跻身皖江城市带,承袭大武汉,衔接中西部,领衔皖西豫南”的区域发展战略;强力推进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信息化;“十三五”期间,以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线,大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特色园区融合发展、大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新能源、生物产业、电子信息、采矿冶金及新材料六大主导产业,提高主导产业供地力度。

调整后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控制在187866.6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9580.0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8000.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9080.0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比调整前增加了8818.37公顷,主要用于“十三五”期间各种新型工业化重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十三五”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等重大项目布局以及保障民生、环保用地需求。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优化,结合《六安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总体规划》,重点保障城镇化及工业化重点区域用地需求,主要范围包括六安主城区(包括建成区和规划控制区)、各县城、中心镇及主要交通干线周边区域。聚焦发展核心城市与重点城镇,提高人口承载力,组团集中式发展。科学划定城市发展边界,严禁突破规划范围开展建设。注重保护城市内部的生态功能区,各类建设用地布局避开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合理规划城市绿地和开放空间布局,在城镇之间保留足够的生态开敞空间,保护开敞空间内的山林、水体、湿地、基本农田、人工防护林,形成疏密有致的生态空间格局。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在保障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注重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本次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调整包括省、市、县“十三五”期间建设的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补充情况,以及原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1、公路项目

“十三五”期间,六安市响应运输需求的加大和出行服务的升级,交通基础设施仍将保持一定的建设规模,重点围绕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打造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期间,改建续建g105、g328、g237、g206、g312、g529、s366、s310、s435、s210等多条公路,新建京台高速公路方兴大道至马堰段改扩建工程、合肥至阜阳高速公路霍邱段、沪陕高速公路合肥至六安至大顾店段改建扩建、济祁(德上)高速等高速公路,此外围绕“淠河生态经济带”、大别山扶贫旅游开发项目等建设多条旅游线路与游客集散中心,详细项目见附表4。

2、铁路项目

结合六安市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规划期间,续建合肥至安庆高铁,新增合六区域快线、合肥至新桥机场至六安铁路、六安景铁路、合肥至安康高铁、沪汉蓉二线、沿淮城际铁路等重点铁路建设项目,详细项目见附表4。

3、水利设施项目

结合十三五水利规划,规划期间,新增梅山、响洪甸、佛子岭、万佛湖客运码头维修、梅山客运码头、响洪甸客运码头等港口码头建设项目,新增史河治理工程、汲河治理工程、西淠河治理工程、丰乐河流域治理工程、东汲河治理工程、沿岗河综合治理工程等水利建设项目,详细项目见附表4。

4、其他建设项目

经与各区县对接,结合六安市和各区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建设用地总规模和交通水利用地指标规模控制范围内确定诸如华电六安电厂热电联产项目、霍邱县老年康复中心、六安通用机场项目、李老庄铁矿地、佛子岭林场酒店开发项目等能源、民生、矿山、旅游以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详细项目见附表4。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在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基础上,按照集中连片、保护优质耕地的原则,充分运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及线形基础设施、自然地物边界,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基本农田所占比例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整治的区域划定为六安市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内的区域尽量保持完整性,基本农田之间零星分布、面积较小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以及建设用地一并划入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中心城区和各区县城镇周边范围外的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零星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逐步整理为基本农田,推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规划期内不能实施整理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擅自扩大面积占用基本农田。划定后,六安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33693.33公顷。

(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结合《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六安市城南片区城乡统筹空间利用规划(2015-2030年)》、六安市经济开发区规划等相关规划,合理确定六安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以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用地布局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依据,在保障城市合理发展和保护优质耕地的基础上,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布局,对城市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优化,并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确定2020年六安市城市开发边界;此外,以各区县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各区县开发区规划为依据,调整各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布局,将调整后各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叠加即可得到六安市城市开发边界和城镇开发边界。

(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严格划定生态红线,加强对基本生态网络的规划控制和保护力度,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区域整体生态功能,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全面推进大别山、燕山、万佛山、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等“青山”生态修复与森林景观建设;加强万佛湖、霍邱东西湖、淠河等“绿水”湿地生态保育,合理开发湿地资源,维护六安市生态安全格局。

六安市生态红线划定思路为:以确保生态安全为底线,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结合《六安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规划,将六安市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优化划入生态红线范围内:将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燕山省级森林公园、六安汉代王陵墓地、独山和金寨革命旧址群、霍邱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安阳山省级森林公园、城西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城东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舒城万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大别山(六安)国家地质公园、万佛山国家森林公园、仙女寨省级森林公园、金寨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万佛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河宽鳍鱲马口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霍山佛子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小南岳省级森林公园、铜锣寨风景区等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的核心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控。

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严格限制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将人为活动占用生态空间控制在目前水平,适度发展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等绿色产业;加快大别山区宜林荒山、荒地植被建设,提高山区植被覆盖率,控制水土流失、保育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水源涵养能力,稳定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一)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调整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的要求,中心城区范围线原则上不突破乡镇级行政界线,但六安市中心城区涉及乡镇过多,若所有乡镇都纳入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总体规模过大,结合六安市中心城区规模边界范围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整完善按照不突破村级行政界线的原则,将《现行规划》中有切割行政界线的金安区七里岗村和立新村两个行政村完全纳入中心城区范围内。

调整后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金安区东市街道、中市街道、三里桥街道、望城岗街道、清水河街道5个街道,三十铺镇的部分行政村;裕安区的鼓楼街道、西市街道、小华山街道和平桥乡的全部范围,以及新安镇、徐集镇和城南镇的部分行政村。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19864.23公顷,2014年现状建设用地总面积10083.55公顷。

(二)中心城区规划规模控制

结合《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六安市城南片区城乡统筹空间利用规划(2015-2030年)》、六安市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规划、金安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对《现行规划》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进行调整,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由162平方公里调整为143平方公里,减少了19平方公里。

(三)中心城区规划用地布局调整

结合《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六安市城南片区城乡统筹空间利用规划(2015-2030年)》、六安市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规划、金安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与六安市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保持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与经过论证审核验收的六安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中城市周边范围内调整后的基本农田规模与布局一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在《现行规划》的基础上将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和金安经济开发区目录修订后的范围内除不可建设用地以外的区域,现状城市、建制镇和部分规划保留的村庄用地,截止2015年的报批用地以及相关规划中到2020年的建设用地范围调整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将现状和已经确定了具体位置的工矿用地调整为独立工矿区;将东、西古城遗址,东城都遗址,双墩汉墓等保留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将淠河干渠水源地规划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其他规划用地布局以现状用途为基础,结合相关规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调整

结合《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六安市城南片区城乡统筹空间利用规划(2015-2030年)》、六安市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与六安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将现状建设用地和相关规划中到2020年的建设用地范围规划为允许建设区;相关规划远期到2030年的范围内、2020年建设用地范围外的部分规划为有条件建设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淠河等水域、园地、林地、牧草地、耕地和基本农田规划为限制建设区;将淠河干渠等具有生态涵养功能的生态安全控制区规划为禁止建设区。

六安市中心城区调整后的各管制分区面积为:允许建设区12521.11公顷,有条件建设区1814.46公顷,限制建设区5504.92公顷,禁止建设区23.74公顷。

(五)中心城区三线划定情况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依据六安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中城市周边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将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外围线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之间零星分布、面积较小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以及建设用地一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经划定后,六安市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为1617.0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51.65公顷。

2、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在合理确定六安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基础上,以《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30年)》和各项相关规划至2020年的建设用地布局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依据,调整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布局,并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确定2020年六安市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经划定后六安市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范围面积为14924.03公顷。

3、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结合六安市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30年)》,将具有生态涵养功能的淠河、淠河干渠等用地范围线融合,形成六安市中心城区的生态保护红线,经划定后六安市中心城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130.60公顷。

(六)中心城区指标分解情况

依据六安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各乡镇的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十三五”规划发展定位以及金安区和裕安区各项指标总数等因素,在与各城市功能区相衔接的基础上,确定各乡镇各项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合理安排中心城区范围内各乡镇用地规模,调整完善后六安市中心城区四大项指标分别为:耕地保有量为3487.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51.6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142.1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2521.11公顷。各乡镇的主要规划指标详见附表10。

(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规划调整完善后六安市耕地保有量为776.3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50.54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281.80万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24.37万亩,城镇工矿用地57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8.62万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8.85万亩,与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相比,99.45%的现状耕地得到了严格保护,现状耕地中83.34%的耕地作为基本农田进行保护,规划调整完善后建设用地指标比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多了8.7万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比2014年多了5.9万亩,城镇工矿用地比2014年多了10.53万亩。结合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情况、2009-2014年间的规划实施情况以及未来六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来看,调整完善后的各项指标均能实现,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能满足六安市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通过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调整完善后的各项建设用地指标能较好地保障六安市十三五期间各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本规划调整方案主要是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对各类用地布局进行调整,对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不造成影响。各项用地规划布局调整是在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实际情况以后做的适当调整,虽然局部改变了原规划的土地利用结构,但是加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环境保护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把建设用地布局在最需要、最合适建设的地区,可以使土地利用布局向集约化、规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的效应,并优化了土地利用布局。

(三)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把集中分布、优质连片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集中保护,且规划期内对基本农田保护区中的零星建设用地、其他土地进行整理,通过优化“田、水、路、林、渠”的布局,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改善周边生态环境。

通过与六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六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叠加分析,调整完善后中心城区和各区县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尽量避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洪隐患区,区内地质环境对各项建设项目不产生负面影响。

通过“三线划定”,保障“三生”空间,可保持和改善六安市土地利用生态环境。

(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本次调整完善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201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底数”,以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的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为“底盘”,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和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线”为基本约束,强化对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整体管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一方面与六安市交通、水利、能源等相关行业规划充分衔接,确定六安市的交通、水利、能源设施用地布局,另一方面根据交通、水利、能源主管部门确定各项建设项目重要程度和近、远期安排,逐步保障其用地。重点项目用地面积依据行业用地定额核准,根据预测和上级规划下达的基础设施用地指标合理安排其用地规模和布局。

此外,《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六安市各项土地利用指标的安排与“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产业发展方向、用地倾向等方面相衔接,将“十三五”规划中的部分重大项目纳入了本次调整完善,本次调整完善工作为“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用地保障。

(一)行政管理措施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的考核体系,严格对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责任进行定期考核,落实政府相关部门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制定保护区管理细则,明确责任人,建立岗位责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确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并按“占一补一”原则,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

完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制度。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完善计划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机制,提高土地利用调控能力。

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空间管制制度。严格按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区域、用途和管制规则使用土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内用地台帐,对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内的各项用地进行动态跟踪监管。

探索解决农民建房违法的新措施。一是明确宅基地的“法定福利”保障性质;二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坚决杜绝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三是科学规划建设新农村,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布局;四是在尊重意愿、保障权益的原则下,探索闲置宅基地的退出和补偿机制。

(二)经济调控措施

运用经济手段加强耕地保护。探索运用地价、农产品价格、税收等经济杠杆来规范土地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给予耕地保护者补偿或奖励;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用于耕地开发的资金保障。

拓宽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来源。抢抓机遇,用足用活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土地整理资金主渠道投入;建立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及土地开发和复垦;同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土地开发整理,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市场化,以此保证耕地保护的主要资金。

及时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以地价这个经济杠杆引导土地的开发利用,同时对各工业园区内外的工业项目实行差异化的地价政策,引导工业进园区,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三)执法监察措施

逐步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以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为土地执法第一责任人,其他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实行土地执法监管工作共同责任制。省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审批过程中,对一年内辖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达到一定比例,以及一年内辖区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到位率低于一定比例的,暂停受理该区、县建设项目的用地申请和审批。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区、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对不依法行政、履职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严肃追究责任。

(四)技术保障措施

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

完善自然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开发数据接口、服务接口,逐步实现市、(区)县自然资源的不同数据库、不同应用系统间的集成与整合,为上一级自然资源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决策提供高效、快速、实时的自然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数据。

提高规划实施管理队伍技术水平。各级政府要稳定并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加大各级规划管理队伍学习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保障规划实施的管理工作。

(五)公众参与措施

建立规划专家咨询评议制度。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家库,利用专家资源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请专家参与编制修改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就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增强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参与制度。实施规划编制与调整的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社会阶层群众的心声,对大规模土地开发项目和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项目用地规划调整与修改严格按规定举行听证。

加强规划实施和修改的公示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公开土地管理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对规划调整的结果进行公示。

 

附表:

1.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

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4.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5.各县区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表;

6.各县区耕地面积规划平衡汇总表;

7.各县区“三线”划定面积汇总统计表

8.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9.中心城区“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

10.中心城区分乡镇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指  标

2014年现状

调整前2020年目标

调整后2020年目标

调整后-调整前

耕地保有量

520404.64

480147.7

517533.33

37385.63

基本农田面积

425403.06

421507.01

433693.33

12186.32

园地面积

49065.79

54012.65

48686.67

-5325.98

林地面积

600988.30

639188.77

604400.00

-34788.77

牧草地面积

82.79

1384.88

66.67

-1318.21

建设用地总规模

182063.54

169960.49

187866.67

17906.18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45642.74

136006.67

149580.00

13573.33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0980.01

24726.67

38000.00

13273.33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36420.80

30046.67

38286.67

8240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10261.63

19080.00

8818.37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8796.68

16620.00

7823.32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6131.53

12566.67

6435.14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6131.53

14566.67

8435.14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158.93

102.47

151.00

48.53

 

单位:公顷

地  类

规划基期

2014现状

调整前2020年

调整后2020年

调整后-调整前

面积

占总面积(%)

面积

占总面积(%)

面积

占总面积(%)

面积

占总面积(%)

农用地

合计

1298955.56

84.09

1285667.51

83.21

1303102.15

84.36

1281769.93

82.96

-21332.22

耕地

485627.02

31.44

520404.64

33.68

480147.70

31.08

517533.33

33.50

37385.63

园地

54744.03

3.54

49065.79

3.17

54012.65

3.50

48686.67

3.15

-5325.98

林地

610270.98

39.51

600988.30

38.90

639188.77

41.38

604400.00

39.12

-34788.77

牧草地

1392.42

0.09

82.79

0.01

1384.88

0.09

66.67

0.00

-1318.21

其他农用地

146921.11

9.51

115125.99

7.45

128368.15

8.31

111083.26

7.19

-17284.89

建设用地

合计

143964.35

9.32

182063.54

11.78

153040.50

9.91

187866.67

12.16

34826.17

城乡建设用地

106248.63

6.88

145642.74

9.43

112862.50

7.31

149580.00

9.68

36717.5

城镇工矿用地

15227.63

0.99

30980.01

2.01

22802.31

1.48

38000.00

2.46

15197.69

农村居民点用地

91021.00

5.89

114662.82

7.42

90060.19

5.83

111580.00

7.22

21519.81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37715.72

2.44

36420.80

2.35

40178.00

2.60

38286.67

2.48

-1891.33

其他土地

合计

101825.08

6.59

77351.40

5.01

88602.34

5.73

75445.85

4.88

-13156.49

水域

72958.32

4.72

70367.04

4.56

73369.41

4.75

70367.04

4.55

-3002.37

自然保留地

28866.76

1.87

6984.36

0.45

15232.93

0.98

5078.81

0.33

-10154.12

总面积

1544744.99

100.00

1545082.45

100.00

1544744.99

100.00

1545082.45

100.00

337.46

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调整前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允许建设区

127440.75

8.26

148190.91

9.59

20750.16

有条件建设区

43961.76

2.85

48657.35

3.15

4695.59

限制建设区

1310729.8

84.93

1286263.63

83.25

-24466.2

禁止建设区

61143.32

3.96

61970.78

4.01

827.46

合计

1543275.63

100.00

1545082.67

100.00

1807.04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总面积(亩)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亩)

建设地点

建设年份

备注

一、公路项目

1

京台高速公路方兴大道至马堰段改扩建工程

351.23

175.615

舒城县

2016-2019

2

合肥至阜阳高速公路霍邱段

2608

1304

霍邱县

2018-2020

3

沪陕高速公路合肥至六安至大顾店段改建扩建

1366

683

六安市

2018-2020

位于中心城区裕安区部分已上图

4

济祁(德上)高速

2018.02

1009.01

六安市

2017-2020

5

大别山北高速(合肥至舒城至霍山县至金寨县古碑至河南商城)

2200

1100

舒城县、霍山县、金寨县等

2019-2020

6

s240六安至新桥机场一级公路(金安区三十铺至东桥段)

640

320

金安区

2019-2020

7

g312改建工程

1280

640

裕安区、叶集区

2018-2020

位于中心城区裕安区部分已上图

8

沿淠旅游公路

2400

1200

裕安区、霍邱县

2019-2020

9

s324霍邱县宋店至彭塔段

540

270

霍邱县

2019-2020

10

s244公路工程

1420

710

裕安区、霍山县、霍邱县、叶集区

2017-2020

11

g105改扩建工程

1214.65

607.325

霍山县、裕安区、舒城县、金安区等

2013-2016

12

g346黑石渡至道士冲段

261.86

130.93

霍山县等

2016-2018

13

g529改建

230.5

115.25

叶集区

2018-2020

14

s310霍邱城关至长集公路

1274.1

637.05

霍邱县

2018-2020

15

g328霍陈路

1227.87

613.935

霍邱县

2013-2017

16

g237六安至舒城公路、金安区城北至木厂段

1586.45

793.225

金安区、舒城县

2014-2016

小部分位于中心城区金安区已上图 

17

g206舒城段

840.36

420.18

舒城县

2015-2018

18

s366合六南通道

1311.83

655.915

金安区、裕安区、金寨县

2016-2016

19

s435(黎集至洪集)

980.5

490.25

叶集区

2017-2018

20

s210改建

150

75

叶集区

2018-2020

21

杭埠至环巢湖大道连接线

288.29

144.145

舒城县

2018-2019

22

城关至德上高速连接线

384.38

192.19

舒城县

2018-2020

23

三江至德上高速连接线

576.58

288.29

舒城县

2018-2019

24

合安高速至德上高速连接线

1441.44

720.72

舒城县

2018-2020

25

金寨县天堂寨至长岭至霍山县上土市公路

360.36

180.18

金寨县、霍山县

2018-2020

26

s331改建工程

227.6

113.8

金寨县、霍山县

2016-2018

27

325省道改建工程

1914

957

霍邱县、叶集区、金安区、裕安区

2017-2018

28

环万佛湖旅游公路

660.66

330.33

舒城县

2016-2018

29

六安张店至肥西山南公路

360.36

180.18

金安区

2018-2020

30

毛坦厂至英山县草盘地公路工程

862.46

431.23

霍山县

2018-2020

31

东西溪至岳西县包家公路工程

756.76

378.38

霍山县

2017-2019

32

新安至单王(城西干渠景观带道路)

270.27

135.135

裕安区

2016-2020

位于中心城区

33

老淠河景观带公路连接线项目

781.23

390.615

裕安区

2016-2020

位于中心城区

34

裕安独山至高桥湾

384.38

192.19

裕安区、霍山县

2017-2019

35

单龙寺至佛子岭公路

302.7

151.35

霍山县

2017-2018

二、铁路项目

1

合肥至安庆高铁

615

307.5

舒城

2016-2020

2

合肥至六安区域快线

1500

750

金安区、裕安区

2017-2020

中心城区部分已上图

3

合肥至新桥机场至六安铁路

1500

750

金安区、裕安区

2017-2020

中心城区部分已上图

4

六安景铁路

6201

3100.5

霍山县

2017-2020

5

合肥至安康高铁

1500

750

金安区、裕安区、霍邱县、金寨县、叶集区

2017-2020

6

沪汉蓉二线工程

1500

750

六安

2017-2020

中心城区部分已上图

7

沿淮铁路

1000

500

霍邱

2017-2020

8

六安至庐江铁路工程

500

250

金安区、舒城县

2017-2020

金安部分位于中心城区 

三、港口项目

1

梅山、响洪甸、佛子岭、万佛湖客运码头维修

10

5

金寨县、舒城县

2016-2020

四、水利设施项目

1

史河治理工程

418

209

叶集区、金寨县、霍邱县

2017-2020

2

西淠河治理工程

85

42.5

金寨县、裕安区

2017-2020

3

汲河治理工程

510

255

金寨县、裕安区、霍邱县

2017-2020

4

东淠河治理工程

150

75

霍山县

2017-2020

5

东汲河治理工程

156

78

霍邱县

2017-2020

6

丰乐河流域治理工程

1049

524.5

金安区、舒城县

2017-2020

7

张母桥河治理工程

945

472.5

金安区、舒城县

2017-2020

8

霍邱县沿岗河综合治理工程

400

200

霍邱县

2017-2018

9

西汲河油坊河段防洪治理工程

300

150

叶集区、霍邱县

2017-2019

10

淠河六安市城南水利枢纽工程

350

175

裕安区

2017-2019

中心城区 

五、电力能源项目

1

华电六安电厂热电联产项目

75

37.5

裕安区

2017-2020

不在中心城区

2

皖能集团霍邱电厂

35

17.5

霍邱县

2017-2020

3

霍邱150mw风力发电

45

22.5

霍邱县

2016-2019

4

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38

19

金寨县

2015-2020

5

光伏农业产业园项目

300

150

金寨县

2015-2020

6

黑龙潭电站改建机房项目

7.5

3.75

金寨县

2016-2018

7

叶集区110mw风力发电项目

85

42.5

叶集区

2017-2020

8

森诺100mw光伏发电项目

30

15

叶集区

2016-2020

9

六安石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45

22.5

六安市

2018

不在中心城区

10

六安金寨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75

37.5

金寨县

2018

11

六安崔庄22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10

5

裕安区

2018

不在中心城区

六、民生项目

1

霍邱县老年康复中心

18

9

霍邱县

2016-2018

2

新城区初级中学

30

15

金寨县

2019

3

新城区九年制义务学校建设项目

22

11

金寨县

2018

4

叶集中学新建项目

276

138

叶集区

2017

5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

94.95

47.475

叶集区

2017

6

叶集区污水处理厂(2个)

210

105

叶集区

2017

7

叶集自来水厂加压站

35

17.5

叶集区

2017-2020

8

叶集区文体中心

185

92.5

叶集区

2017-2020

七、机场

1

六安通用机场项目

380

190

金安区

2017-2020

不在中心城区

八、矿山

1

金寨关庙钼矿

276

138

金寨县

2017

2

张庄铁矿井建地

93

46.5

霍邱县

2017

3

霍邱县索伊矿业

78

39

霍邱县

2017

4

霍邱县庆发矿业

94.5

47.25

霍邱县

2017

九、旅游项目

1

佛子岭林场酒店开发项目

60

30

霍山县

2014-2016

2

汪家冲大别山旅游一条街

19.5

9.75

霍山县

2014-2016

3

六万寨旅游项目

30

15

霍山县

2014-2020

4

广家河旅游开发项目

22.5

11.25

霍山县

2014-2020

5

龙井冲漂流开发项目

45

22.5

霍山县

2014-2020

6

别山湖旅游开发项目

30

15

霍山县

2014-2020

7

松源湖旅游开发项目

160

80

叶集区

2017-2020

8

未名湖旅游开发项目

300

150

叶集区

2017-2020

9

大雁湖旅游开发项目

200

100

叶集区

2018-2020

10

卧佛寺旅游开发项目

200

100

叶集区

2017-2020

11

石龙河生态旅游项目

80

40

叶集区

2017-2020

 

单位:公顷

指标/行政区

六安市

金安区

裕安区

叶集区

霍邱县

舒城县

金寨县

霍山县

耕地保有量

517533.33

82693.33

84986.67

30813.33

196693.33

61006.67

39060.00

22280.00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433693.33

69326.67

74233.32

24846.67

164966.67

49853.33

31686.67

18780.00

建设用地总规模

187866.67

30026.67

35813.34

11060.00

44533.33

26680.00

26653.33

13100.00

园地

48686.67

840.00

1313.34

173.33

46.67

3933.33

32773.33

9606.67

林地

604400.00

29653.33

43026.67

6046.67

7566.67

99573.33

270780.00

147753.33

牧草地

66.67

60.00

0.00

0.00

0.00

6.67

0.00

0.00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49580.00

27526.67

31920.00

8566.67

36193.33

20153.33

15633.33

9586.67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8000.00

9993.33

7566.67

2446.67

6846.67

4693.33

2980.00

3473.3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38286.67

2500.00

3893.34

2493.33

8340.00

6526.67

11020.00

3513.33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19080.00

4980.00

3333.34

973.33

3686.67

2220.00

2313.33

1573.33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16620.00

4346.67

2953.32

846.67

3186.67

1933.33

1966.67

1386.67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2566.67

3406.67

2273.34

573.33

2493.33

1600.00

1220.00

1000.00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14566.67

3446.66

2620.00

706.67

2506.67

2440.00

1780.00

1066.67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51.00

165.12

138.76

166.40

145.29

130.35

142.66

163.17

单位:公顷

行政区

2014年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减

规划期末耕地面积

增加

土地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其它

减少

建设占用

灾毁

生态退耕

其它

合计

整理

合计

金安区

83068.79

3446.67

2735.58

336.02

375.07

0.00

3822.13

3406.67

0.00

0.00

415.46

-375.46

82693.33

裕安区

85299.74

2620.00

2529.35

90.65

0.00

0.00

2933.07

2273.33

0.00

85.89

573.85

-313.07

84986.67

叶集区

31109.53

706.67

207.61

395.58

103.48

0.00

1002.86

573.33

0.00

69.27

360.26

-296.19

30813.34

霍邱县

196967.71

2506.67

1200.00

1280.00

26.67

0.00

2781.05

2493.33

0.00

0.00

287.71

-274.38

196693.33

舒城县

61368.39

2440.00

732.03

1406.17

301.80

0.00

2801.72

1600.00

0.00

0.00

1201.72

-361.72

61006.67

金寨县

39730.66

1780.00

573.46

610.81

595.73

-

2450.66

1220.00

0.00

645.64

585.02

-670.66

39060.00

霍山县

22817.21

1066.67

795.00

142.54

129.13

0.00

1603.88

1000.00

69.10

534.78

-537.21

22280.00

18780.00

六安市

520362.03

14566.68

8773.03

4261.77

1531.88

0.00

17395.37

12566.66

69.10

1335.58

2886.81

19988.52

514033.34

 

单位:公顷

行政区

三线名称

面积

现状地类面积

农用地

其中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它

金安区

城市开发边界

19841.30

10207.48

7529.11

100.06

1223.87

20.09

1334.35

9288.25

345.57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73647.79

73647.79

69367.87

0.00

0.00

0.00

4279.92

0.00

0.00

生态保护红线

2210.85

1101.64

1.89

1.72

969.56

0.00

28.46

0.00

1209.21

小计

96034.99

85191.13

76898.87

101.78

2527.46

20.09

5642.93

9288.25

1555.61

裕安区

城市开发边界

11684.72

5501.75

4004.36

100.64

856.85

0.00

539.90

6070.76

112.21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74276.80

74276.80

74276.8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生态保护红线

1445.8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445.83

小计

87407.35

79778.55

78281.16

100.64

856.85

0.00

539.90

6070.76

1558.04

叶集区

城市开发边界

2590.90

1587.08

960.77

4.98

482.64

0.00

138.69

921.80

82.02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26701.58

26701.58

24886.60

0.00

0.00

0.00

1814.98

0.00

0.00

生态保护红线

1748.1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52.86

1495.28

小计

31040.62

28288.66

25847.37

4.98

482.64

0.00

1953.67

1174.66

1577.30

霍邱县

城市开发边界

42203.73

25453.24

21865.16

9.53

742.31

3.26

2832.98

16440.12

310.37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164966.67

164966.67

1649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生态保护红线

25800.01

0.00

0.00

0.00

389.97

0.00

64.53

0.02

25345.49

小计

232970.41

190419.91

186831.83

9.53

1132.27

3.26

2897.51

16440.15

25655.86

舒城县

城市开发边界

8058.14

5178.50

3472.55

166.56

1013.43

0.41

525.55

2768.13

111.51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54303.58

54303.58

49853.33

0.00

0.00

0.00

4450.25

0.00

0.00

生态保护红线

3528.13

265.25

0.28

2.41

261.91

0.00

0.65

3262.88

0.00

小计

65889.85

59747.33

53326.16

168.97

1275.34

0.41

4976.45

6031.01

111.51

金寨县

城市开发边界

6735.27

4312.41

1784.42

1664.74

640.14

0.00

223.11

2151.01

271.85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31698.52

31698.52

31698.5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生态保护红线

19132.08

7838.12

9.37

40.99

7787.76

0.00

0.00

11206.50

87.46

小计

57565.79

43848.97

33492.23

1705.73

8427.90

0.00

223.11

13357.51

359.31

霍山县

城市开发边界

5597.51

2941.41

1458.23

202.63

1142.35

0.00

138.20

2537.68

118.42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18814.56

18814.56

18814.5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生态保护红线

10582.71

8880.91

5.23

36.47

8819.42

0.00

19.79

898.97

802.83

小计

34994.78

30636.88

20278.02

239.10

9961.77

0.00

157.99

3436.65

921.25

六安市

城市开发边界

96711.57

55181.87

41074.60

2249.14

6101.59

23.76

5732.78

40177.75

1351.95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444409.50

444409.50

433864.35

0.00

0.00

0.00

10545.15

0.00

0.00

生态保护红线

64447.75

18085.92

16.77

81.59

18228.62

0.00

113.43

15621.23

30386.10

合计

605903.79

517911.43

474955.64

2330.73

24664.23

23.76

16391.56

55798.99

31738.88

 

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

调整前

面积

调整后

面积

调整后-调整前

比例

允许建设区

11570.92

12521.11

950.19

63.03%

有条件建设区

4654.79

1814.46

-2840.33

9.14%

限制建设区

12192.33

5504.92

-6687.41

27.71%

禁止建设区

2067.89

23.74

-2044.15

0.12%

合    计

30485.93

19864.23

-10621.7

100.00%

 

 

 

单位:公顷

三线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其中

建设

用地

未利

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它

城市开发边界

14924.03

5542.24

4058.07

14.39

831.93

7.23

630.62

9115.02

266.77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1617.03

1617.03

1551.65

0.00

0.00

0.00

65.38

0.00

0.00

生态保护红线

1130.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30.6

合计

17671.66

7159.27

5609.72

14.39

831.93

7.23

696

9115.02

1397.37

 

 

 

 

单位:公顷

行政区

乡镇

耕地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用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金安区

东市街道

0.00

0.00

314.00

305.00

0.00

0.00

28.00

0.00

305.00

9.00

0.00

0.00

0.00

开发区

47.00

0.00

1745

1664

77.50

0.00

212.00

0.00

1569

81.00

68.00

44.00

0.00

清水河街道

1.00

0.00

613.00

580.00

161.00

0.00

59.00

0.00

536.00

33.00

159.50

136.00

0.00

三里桥街道

0.00

0.00

295.00

294.00

1.00

0.00

7.00

0.00

294.00

1.00

1.00

0.50

0.00

三十铺镇(中心城区部分)

1501.00

546.97

1267

1173

794.50

0.00

154.00

0.00

798.00

94.00

745.00

644.00

65.00

望城岗街道

266.00

66.03

2233.00

2201.00

684.00

2.00

94.00

3.00

1908.00

32.00

580.00

321.50

0.00

中市街道

0.00

0.00

328.50

328.00

0.00

0.00

9.00

0.00

328.00

0.50

0.00

0.00

0.00

小计

1815

613

6795.50

6545

1718

2

563

3

5738

250.50

1553.50

1146

65

裕安区

城南镇(中心城区部分)

1082.00

518.17

2378.00

2074.00

903.50

0.00

432.00

0.00

1554.00

304.00

891.00

587.00

0.00

鼓楼街道

0.00

0.00

129.97

129.97

0.00

0.00

0.00

0.00

129.97

0.00

0.00

0.00

0.00

西市街道

0.00

0.00

84.64

84.64

1.24

0.00

0.00

0.00

84.64

0.00

1.24

0.00

0.00

小华山街道

0.00

0.00

1106.00

1063.00

408.00

0.00

0.00

0.00

950.00

43.00

399.50

206.00

0.00

新安镇(中心城区部分)

22.00

18.00

411.00

410.00

200.00

0.00

2.00

3.00

333.00

1.00

47.00

45.00

0.00

徐集镇(中心城区部分)

568.00

402.48

375.00

359.50

115.50

0.00

63.00

0.00

154.00

15.50

114.00

83.50

53.00

平桥乡

0.00

0.00

1862.00

1855.00

348.00

0.00

234.00

0.00

1679.00

7.00

346.00

274.00

0.00

小计

1672.00

938.65

6346.61

5976.11

1976.24

0.00

731.00

3.00

4884.61

370.50

1798.74

1195.50

53.00

合计

3487

1551.65

13142.11

12521.11

3694.24

2

1294

6

10622.61

621

3352.24

2341.50

118

备注:其中金安区三十铺镇纳入中心城区的行政村有郝家岗村、青松村、三岔河村、双墩村、黄堰村、和平村、大桥畈村;裕安区新安镇纳入中心城区的行政村有关塘村;徐集镇纳入中心城区的行政村有东沟村、淠河、王店村;城南镇纳入中心城区的行政村有梅花村、七里岗村、樊通桥村、十里桥居委会、汪家行村、渡槽村、四望山村、周湾村、桃湾村、黄小桥村、淠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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